本報訊 (記者王冬梅)江蘇昆山中榮金屬製品有限公司爆炸特別重大事故調查組組長、國家安監總局局長楊棟梁8月4日表示,根據事故暴露出來的問題和初步掌握的情況,涉事企業問題和隱患長期沒有解決,粉塵濃度超標,遇到火源發生爆炸,是一起重大責任事故。
  楊棟梁明確指出,事故的責任主體是中榮金屬製品公司,主要責任人是企業法人代表、董事長吳基滔等相關負責人。當地政府的有關領導責任和相關部門的監管責任落實不力。
  (原標題:昆山“8·2”爆炸事故被判定為重大責任事故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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